亚利桑那华人历史协会:张肇鸿
历史上,对华人的种族歧视和仇恨逼害的事件层出不穷,歧视与反歧视一直在延续。以下四篇文章,是根据史料和结合亚利桑那州的华人历史而编写。
华人在美国所受到歧视,早在1882年美国国会通过的《排华法案》之前就已经存在。
在修建美国太平洋地区铁路的中段,有 80%到 90% 的劳动力是中国人,大约 8,000 名中国人专注于修建隧道,另有 3,000 人铺设轨道。
尽管在第一条横贯大陆铁路上工作的中国人经常比白人工人承担更危险的工作和更长的工作时间,但他们的工资还不到白人工人的一半,而且必须为自己的食物付钱。
华人举行历史性罢工
为了反对这种不公平的对待,华人举行了历史性的罢工。根据美国华人历史学会出版,美国华人博物馆(MOCA)的资料记载:
1867年,6月19日,一场巨大的隧道爆炸造成一名白人工人和五名中国工人的死亡。对于那些工作过度、工资过低的中国工人来说,这是压垮他们的最后一根稻草。
6月24日,三千多名华人工人跨越30多英里的轨道进行罢工,要求与白人工人同工同酬、缩短工作日和改善条件,特别是在狭窄、危险的隧道里。这场非暴力罢工对利兰·斯坦福及时完成铁路建设造成了致命的威胁,但斯坦福最终还是切断了对华工的所有供应来削弱他们的示威力量。
8天后, 罢工结束,中国工人的任何要求都没有得到满足,尽管在接下来的几个月里,公司悄悄提高了比较有经验的工人的工资。
当然,这场罢工并不是完全失败的——通过大规模协调努力,中国工人不仅向中央太平洋铁路公司证明了他们不能把中国工人的努力视为理所当然,并且挑战了普遍存在的认为中国工人被动、顺从和没有人格的种族成见。
这一历史性罢工的遗产在华裔美国人争取足够工资和安全工作条件的持续斗争中得以延续,例如1882年著名的唐人街服装工人罢工,当时纽约数万名移民女工参加了罢工。
北美中国铁路工人照片(斯坦福大学)
资料记载:1881年,中国工人在修建南太平洋铁路时,曾罢工10天。有数百名中国工人在亚利桑那的图森举行游行。
1882年,美国国会通过的《排华法案》,这是美国历史上唯一一部公然进行种族歧视的国会立法。《排华法案》创造了两项纪录:第一次立法禁止一个种族进入美国;第一次立法排斥一个种族加入美国国籍。这项立法原本只有10年的有效期,但有效期限一再延长。直至1943年,美国为了团结同为抗战盟友的中国,才废除了延续60年之久的《排华法案》。
根据《排华法案》,在美华人被从法律上排除了成为美国公民的可能,任何离开美国的华人,也不能再自由回到美国。即使华人一度成为公民,也会因离境而被剥夺美国的公民资格。
黄金德案
黄金德案发生在存在《排华法案》这样一个公然歧视一个族裔、大肆剥夺华人法律上平等地位的时代背景之下。
1873年,来自中国广东台山的一对夫妇在美国旧金山生下了黄金德。
1890年,黄金德的父母回中国广东定居。同年,黄金德本人回到广东台山探视父母。
20多年后,当他返美入境时,移民官同意黄金德进入美国。理由是:根据宪法第十四修正案,黄金德在美国出生,是美国人。然而4年后,黄金德再度回台山探视父母亲,返美入境时却被海关以《排华法案》为依据拒绝其入境,并被羁押于旧金山港。海关移民官的理由是:黄金德的父母不是美国人,即使他在美国出生,亦不是美国人,也要受《排华法案》的限制。
黄金德对美国移民局的决定不服,开始了为期4年的诉讼。
尽管法院做出了有利于黄金德的判决,要求海关即刻允许黄金德以美国公民身份入境。但是,美国政府拒不接受败诉,案件一直上诉到了联邦最高法院。
直至1898年,联邦最高法院才以6:2的票数做出了判决,美国联邦最高法院判决黄金德胜诉,美国政府败诉。允许黄金德以美国公民的身份入境。虽然获得了胜诉,黄金德却在之后回到中国,终身未再赴美国。
这一场诉讼却影响深远。此前,由于《排华法案》的存在,新的华人移民难以获得公民权利。在美华人的繁衍生息,也受到严重的限制。但黄金德案改变了这一局面,为华人的合法生存争取了空间,也为千千万万的赴美移民开辟了法理上的先例。(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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