移民问答:移民投资的根本性变革

移民问答:移民投资的根本性变革
1.请问最近50万投资有任何变化吗?
答:.美国移民局(USCIS)最近宣布将要对于投资移民项目(也就是EB-5项目)的管理进行重大改进,简化项目审理,创造就业机会。国会于1990年创立了EB-5投资移民项目旨在吸引全球投资者和企业家来美国创造就业机会。投资移民(EB-5)项目每年允许10,000个投资移民进入美国,在商业领域进行投资并创造至少10个美国本土就业机会。这些投资移民可以由个人申请或者作为美国移民局指定的区域中心项目成员进行申请,移民局计划对审理EB-5区域中心项目申请作出以下三个方面的根本性变革:
1) 移民局会加快审理那些已经充分设计并可以直接实施的创业项目。移民局还给EB-5投资移民申请人提供了优先快速审理服务(Premium Processing Service)。这项服务收取额外费用,在15个工作日内作出审理决定。
2)移民局将由精通经济分析和投资移民要求的专家组成新的特别小组。投资移民区域中心项目申请人将可以通过电子邮件的方式直接和这些特别小组专家们进行沟通,简化争议的解决,以及快速处理申请人的相关疑问或者需求。
3)移民局将召集一个专家决策董事会,对于投资移民区域项目的申请作出决定。决策董事会将由一个经济学家以及审裁官们组成,并专业律师的协助。
2.我用区域中心50万投资拿到了绿卡,请问我在中国的收入也要报税吗?
答:按照美国税法的要求,绿卡持有者必须披露其在海外持有的公司股份。同时必须申报其海外拥有的金融账户,包括银行账户、投资账户、人寿保险账户以及自己控制的公司的银行账户。很多人取得临时绿卡之后才发现自己需要申报公司和账户。但他们不愿意申报。如果不申报,如果被国税局发现漏报一个公司或者一个账户,会被课以1万美元的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取得临时绿卡之后,如果新移民出售国内的房产,就会发现自己就售房的利润在美国缴纳20%的税款。如果在移民之前就做税务安排,可以提前将房产出售,或者过户给家人,就可以避免出一大笔冤枉钱了。不申报人的常见心态是,「美国国税局怎么可以查到我在中国有公司股份呢?」事实上,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国税局的侦查能力也在不断的提高。例如,临时绿卡的持有人都会从自己投资的地区中心收到国税局表格K-1,或者其他类似的报税证明,国税局应该很容易判断一个报税人是一个新的投资移民,从而对其进行重点调查。在取得绿卡之前,投资人常常以商务签证来美国考察。如果某一年度在美国停留时间超过了183天,那么按照美国税法,投资人就变成了美国税法意义上的居民,要和普通美国公民一样纳税。经常来美国的商务出差的人应该记录自己在美天数,从而规避美国税法的管辖。 要注意的是,183天测试是以三年为测试范围的。即当年在美天数,加上去年在美天数的三分之一,再加上前年在美天数的六分之一。如,持多次往返商务签证出入美国,2008年在美120天,2009年在美120天,2010年在美124天,那么2010年他的测试天数为120/6+120/3+124 =184天,变成了一个美国税法居民。 美国居民如果在海外连续工作一年以上,就有可能享受9万美元的免税额。这个免税额只适用于工作收入或者经商所得,不适用于投资收入,即股票投资、利息和买卖房屋的所得等。

打开微信扫一扫
点击右上角分享
此文章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