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省时报)
反对亚利桑那州移民法的团体31日向联邦法院提出控诉,要求本州停止执行该法律中的一项条款,即禁止人们因在路边寻求或提供散工服务,而妨碍交通。
墨裔法律辩护和教育基金与其他团体指称,此条款违反宪法保障的言论自由,因为它限制了人们表达需要工作的言论自由权;州府不能根据凤凰城零星的因找工妨碍交通的事件,对全州执行禁令。
联邦地方法官苏珊波顿在去年7月裁决,SB1040移民法的部分条款可以执行,包括在路边招工或待工;其他争议性较强的条款,如警察可在拦检时询问对方的移民身分,则不得执行。州长布鲁尔对波顿的裁决提出上诉,但失败了,她已向联邦最高法院提出上诉。
布鲁尔的律师说,限制散工是为了解决安全问题,散工使驾车人分心、骚扰行人、侵入和损坏私人财产。他们说,散工群聚路边,招手要车辆停车,对停下的车辆蜂拥而上。在凤凰城、钱德勒、美沙和泉山市,散工在路边留下了水瓶、食物包装纸和其他垃圾。
波顿先前拒绝墨裔团体的请求,禁止执行这项对散工的规定,但在联邦第九巡迴上诉法院于9月对类似的法律做出裁决后,允许墨裔团体再度提出控诉。第九巡迴上诉 法院裁决,加州瑞登多滩市不得执行禁止散工站在公共人行道、向驾车人寻求工作的法律,因为该法律违反工人的言论自由权,其规定也太广泛,连儿童对经过的车 辆喊叫「洗车」也属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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