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亲戚的小孩从小在美国念书﹐已经非法﹐最近Obama总统是否有有大赦﹖
答﹕Obama 总统在2012 年6月15日发布行政命令,符合特定条件的30岁以下的非法移民,将可以获准延缓驱逐二年,并申请工作许可,期满还可申请延期。申请人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1.必须在16岁以前来美国。
2.在2012年6月15日当天人在美国,并且已经持续居住在美国5年。
3.目前人正在就学,或已从高中毕业,或已经取得高中同等学历,或曾经当兵
4.未曾被判重罪、严重轻罪、或多个轻罪,也没有对国家机密或公共安全有威胁的人。
5.目前年龄15岁至30 岁。
这对很多从小就在美国读书生活,却因为没有合法身分而担心受怕会被遣返的人而言是个非常好的消息。
符合上述条件者不仅不会被遣返,还可以申请工作许可。
目前移民局还没有公布详细的申请办法,预计会在60天内公布实施。目前先不要向移民局报到﹐以免非法身份被曝光。
2. 我和我先生现在都已75岁,我们在多年前已申请到政府的社会安全生活补助金(SSI),申请时我们与女儿共同拥有一个自住的房子。可是近年来因经济形势不好,我们所交的地税、管理费、保险费等都大幅上涨,而所领取的SSI仅去年就一次削减200多元(两人),所以我们感到很困难,因此,我们想把拥有的部分房产转给我女儿,不知这样做是否合法?如果转给女儿后,是否会失去领取福利资格?
答:一般把自己名下房产转给儿子、女儿属于普遍的法律程序,应不致产生其他问题。
有关你领取的社安补助金,是属于社安局提供给年老、失明及残障人士的补助金。一般申请社安补助金,申请人条件是须有限度的收入及资产,社安局可以调查申请人的财务情况。你将房地产转给女儿后,可能牵涉有关有限度的资产条件问题。
事实上,即使不是属于豪华型的房产,也可能被社安局视为拥有足够资产而不符合享受社安福利﹐可以联络社安局,讨论实际状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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