扩财源 各州纷征网络销售税

扩财源 各州纷征网络销售税
  在全美许多州对教师进行裁员、关闭图书馆和公园,并削减医疗照顾服务之际,有些州为扩大财源,纷纷立法要求类似亚马逊网站(Amazon)的网络零售商缴付销售税。
  估计全美每年网络销售税约达230亿元。这笔收入足以支付4万6000名教师薪水。加州仅由亚马逊网站未征收的网络销售税,即相当于该州儿童福利服务遭削减的预算,但由主要网络零售商收税,十分困难。
  网络零售商仅在设有店面或公司实体存在的州,必须收取销售税;消费者若由外州交易,依法也必须缴税,但一直难以执行。依现行规定,卖方不用负担未收税责任,买方则可省下3%至9%的销售税,因为甚少有消费者愿意缴付销售税。
由于许多州在2007年至2010年的销售税收入大幅减少逾30%,促使各州议员研究解决之道,以征收未缴付的销售税。
  德州州众议员奈许塔(Elliot Naishtat)已提案要求更多网络零售商收取德州销售税。她说:「问题在于一些外州网络零售商声称,他们不适用征收销售税,这是攸关可能为德州创造数亿元税收的问题。」
  德州因税收下滑已削减240亿元服务计划,包括针对儿童、医疗补助计划(Medicaid),以及低收入和残障人士的服务。
  不过,网络零售业已引用1992年最高法院在奎尔公司(Quill)与北达科他州的判例,指出州政府仅可要求在州内实体存在的公司收税。
  有些州为突破该判例限制,扩大解释实体存在的定义,例如只要某家网络零售商雇用的营销公司,或旗下拥有的企业设在该州,即符合收税条件。
  德州主计长2月份就要求亚马逊网站缴付2亿6900万元销售税,理由是该网站旗下分公司在达拉斯附近有一间仓库。
  纽约州去年也通过一项立法,规定网络零售商若支付州内营销经纪人佣金,便构成在州内实体存在。之后有多个州迅速通过类似法案;亚利桑那州、加州、佛罗里达州、麻州、明尼苏达州和宾州,亦有类似法案尚待通过。
  加州当局估计,每年由未收取的网络销售税,至少损失2亿元,其中亚马逊网站即占8300万元。不过亚马逊网站为避免负责收税,已威胁要关闭德州仓库、伊利诺伊州和北卡罗来纳州的营销分公司,并控告纽约州的立法违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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