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定30日设立一个新网站,公布各大学院校的学费信息,供学生和家长比较各学校的学费、学费上涨的幅度,和将付出的实际费用。
2008年高等教育机会法案规定教育部必须公布的信息包括,学费最高和最低的学校、过去两年学费涨幅最高和最低的学校,以及实际费用(net price)最高和最低的学校,实际费用是指全时间学生在计算财务补助,如赠款、奖学金后,实际付出的学、杂费。
学校的分类包括公立和私立、营利和非营利、四年制和两年制的大学和学院。每一类中学费最贵和涨幅最大的学校,必须向教育部解释其费用高的原因,和改进的计划。
根据这些信息,在2009-10学年,四年制非营利学院的平均学费是2万1324元,但费用最高的学校则远高于此,缅因州私立贝兹学院(Bates College)的费用最高,为5万1300元;纽约上州手指湖地区的韦尔斯学院(Wells College)是过去两年费用涨幅最高的学校,上涨了67%;加州的艺术中心设计学院是获得财务补助后实际费用最高的学校,其费用为2万9672元。
贝兹学院发言人亚当斯质疑教育部的方法,指出该校和其他四所收费最高的学校,列出的费用是包括食宿的学杂费,而其他学校是分别计算学费和杂费。
四年制公立大学和学院的平均学费是1万747元,宾州州立大学的学费最高,为1万4416元;北新墨西哥州学院的学费涨幅最高,为51%,圣安东尼奥德州卫生科学中心大学的实际费用最高,为2万4192元。
教育部官员承认这些信息有限制,除了计算方法不一致外,在每类学校中,只列出费用最高和最低的5%的学校,中间90%的学校都未提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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