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让路就开罚 民怨:抢钱

不让路就开罚 民怨:抢钱

(亚省时报)  

  现在开车得更加小心,若有警察在路肩执行公务时没有及时转换车道或尽量减速,或没有礼让正在路边工作的加州交通局工人,都会被开罚单。不知者无罪等理由再也难以蒙混过关。
  留学生小张日前开车经过10号公路,习惯性开在最右侧车道,看到路肩有警车和拖车正在处理一起交通事故,心想事不关己的小张继续踩油门前行,没开多远就从后视镜看到一辆闪灯警车紧随其后。小张赶紧开下高速公路靠边停车,正在纳闷自己究竟犯了什么错,却被告知违反「让路法」(Move Over Law)而吃罚单,郁闷不已。
  不情愿交罚单的小张回家上网留言希望找高手指点迷津,却发现有不少同病相怜的「难友」,有北加州网友爆料,曾因类似情况在高速公路上被开罚单,被罚数百元,还被扣分。
  有网友调侃「严苛法律」之下「合法抢钱」,有人抱怨「开车越来越难」,但也有民众认为,「其实根本不需要为此订定法律,这属于基本的道路礼仪和常识,不仅是警车,遇到拖车,或者坏在路边车辆,也最好这么做。」
  其实,加州政府已从去年开始实施修订后的「让路法」,如果遇到公路旁停有正闪亮着红色或黄色警告灯的紧急车辆,包括警车、救护车、拖车和交通局车辆,驾驶者不能在紧急车辆旁的行车道经过,必须移到第二条行车道越过紧急车辆。如果公路交通情况而不能移到第二条行车道,必需减速,以低于20哩时速的车速慢慢经过该紧急车辆。违者罚款50元,但若计入出庭费等额外开支,可能高达200元以上。
  可惜至今仍有不少华裔市民对此法案认识不深,甚至不知此法。在各州宣传「让路法」的网站(moveoveramerica.com)数据统计,全国有71%的民众没有听说过「让路法」。
  加州公路巡警局(CHP)现已开出2200张违反让路法的罚单。据统计2003年至2008年间,共有大约225名执行公务的人员在高速路上遭汽车撞击死。
  自今年5月以来,加州已有三名交通局工人因交通意外而死亡。最近在南加州各高速公路经常可以看到「为工人减速或让路。这是法律。」(Slow or Move Over for Workers. It’s the Law)的巨幅电子标志牌,呼吁公众开车更加小心,留意在路边工作的工人。
  此外,为进一步宣传让路法,当局将通过广告、公共电视服务公告、Facebook和Twitter等社交网站等推广交通安全倡导运动。加州公路巡警局、交通局与车管局也都共同参与,密切关注是否有车辆驾驶违反这项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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