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利桑那投票采双轨制 地方官选举须公民证明

亚利桑那投票采双轨制 地方官选举须公民证明   亚利桑那投票采双轨制

  地方官选举须公民证明

  

  (纽约时报8日讯 )

  官员2013年10月7日表示,亚利桑那州计划执行双轨投票系统,没有提交公民身分证明的登记选民﹐只能在比如国会议员等联邦官员选举中投票,而不能在州政府官员或地方政府官员选举中投票。

  亚利桑那州州务卿本奈特的发言人罗伯特说,本奈特将负责执行总检察长霍恩于7日发布的意见书中所建议的系统。

  霍恩在他的意见书中说:「由于亚利桑那州法律要求登记选民要提供公民身分证明,没有提供足够公民身分证明的登记选民不应该被允许参与州政府或地方政府官员的选举,除非在联邦宪法或州宪法中,双轨投票系统是无效的。」

  2014年,亚利桑那州唯一的联邦政府官员选举是联邦众议员选举。

  如果本奈特与霍恩7日所公布的双轨系统被执行的话,这将意味着没有提交公民身分证明的选民不能参与州长、州务卿、州检察长以及州众议员与参议员的选举,他们也不能参与对重要议题的投票。但罗伯特表示,这个双轨投票系统面临法律挑战。

  亚利桑那州绝大部分选民通过使用一种州政府表格投票,这种表格要求选民提供公民身分证明。根据2004年一份投票通过的法律,选民必须提供公民证明,这一证明将包括亚利桑那州1996年后颁发的驾照、美国出生证明、护照或其他类似的文件。但联邦最高法院在今年6月份裁决中要求亚利桑那州和其他州必须接受一份联邦选民登记表格。这份表格要求登记选民说自己是公民,但并不要求他们提供比如文件一样的公民身分证明。

  虽然高院要求亚利桑那州必须允许民众使用联邦选民登记表格,但法官们也表示亚利桑那州可以要求联邦选举协助委员会批准提供公民身分证明这一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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