谷歌发大招,对手们应该颤抖吗?

谷歌发大招,对手们应该颤抖吗?

谷歌无人驾驶项目无论成败,都表明无人驾驶系统商业化提速已经非常明显。做2025、甚至2030无人驾驶规划的企业,可以把规划书扔到废纸篓里了。不肯放弃此前生产线投资和技术积累,想榨取有人驾驶技术的最后一点利润,只能败亡。而钉上最后一根钉子的,未必是谷歌,它只是掘墓人而已。

北京时间2月2日,谷歌发布了2017年Q4财报和全年财报。全年照例是盈利,但Q4财季因”资金回归美国税”录得亏损,虽在情理之中,但在意料之外。也许为了平衡投资者的心态,谷歌透露,将在今年商业化其无人驾驶出租车业务。


谷歌神功练成?


这不是新消息。2017年晚些时候,谷歌旗下Waymo已经在亚利桑那州凤凰城钱德勒市投入了600辆无人驾驶出租车试运营,这些车辆均为FCA提供的克莱斯勒七座大捷龙改装。

Waymo CEO约翰.克拉夫西克(John Krafcik)虽然称”这是我们发明的最先进的无人驾驶技术”,但此事并未引起舆论圈的注意。进行无人驾驶技术试运营的车企和科技公司,有若干家。虽然Waymo投入的规模稍大,并实现在全美25个城市的路试,但仍被归类为技术测试。谷歌投入无人驾驶技术最早,但试运营并不是最早的,因此被嘲笑”永远在测试”。


现在600辆变成数千辆,而且”试运营”字样被去掉,Waymo公关发言人强尼.卢(Johny Luu)将其定义为无人驾驶商业化的开端,并且自豪地称:”我们准备好了。”


这下舆论圈炸裂,谷歌再次抢到发令枪,有可能重塑汽车行业格局。简单说,一个新时代到来了。

我们先假定谷歌已经破关功成,那么的确无可挽回。指望海关、法律和技术壁垒阻挡新技术的骇人步伐,注定自身被吞噬。如果谷歌的无人驾驶技术能够席卷美国,到中国来(无论有什么样的阻碍)也不过是两三年的光景。在”用过都说爽”的大洋彼岸群众呼声之下,任何人为壁垒都必然土崩瓦解。


其他对手们将不可能继续获得慷慨的融资支持。要么依附于谷歌,要么依附于谷歌仅存的对手棗人们仍不相信谷歌一家将垄断未来公路交通。


这样一来,谷歌会毁了整个汽车行业。无论处于技术弱势的他们顺从皈依,还是起来抵抗,都无济于事。消费者的选择,会将看似强大的企业碾成齑粉。


如果超级寡头局面形成,甚至对于给Waymo做配套的FCA,都将面临末日审判。问题在于,一切都已经尘埃落定了吗?


恐怕并非如此。


谷歌并未统治世界


首先,Waymo对其技术并不像其宣称的那样有信心。

凤凰城钱德勒市是一个建在沙漠里的城市,面积虽有150平方公里,人口却只有24万。即便在白天,宽阔的马路两侧,行人也很稀少。而且,这个城市几乎没有复杂立交桥等立体交通。不用说,谷歌无人出租车在这里不会遇到像样的挑战。


谷歌将商业运营的首站放在这里,固然因为亚利桑那州的法律对自动驾驶技术宽松,但更主要的是,在这里投入商业运营,基本上不会出大娄子。对于一个24万人口、几乎人手一辆车的城市,数千辆召之即来的APP网约车,运能似乎有点过剩。


这样的路况,对中心城市运营有多大参考价值和说服力,恐怕很难讲。


其次,平台成本尚未达到要求。

大捷龙平台本身在美售价约为4万美元,考虑到复杂的搭载设备(特别是价格高昂的64线扫描式激光雷达),中产阶级消费不起,谷歌也不存在透过网约车赚钱的可能,纯属赔本赚吆喝的炫技展示。


克拉夫西克称,已经将顶置激光雷达成本降到7000美元。不过,达到固体激光雷达的水平(目前200美元左右),短期内可能性不大。因此,谷歌选择了和其他企业一样的商业化路径,在网约车上落地,而非直接售卖给个人消费者。


除了成本原因,网约车企业理论上是一家公司,掌握在谷歌手里。假如售卖给个人,如果产品质量带来的法律风险将很难控制。这也同样印证了无人驾驶技术尚未成熟。


再次,谷歌一直走本地AI的技术路线,从未尝试过V2X(车对车信息交换)方案。

世界上第一个5G高速商用网络最早在2019年才会投入使用(不是美国),谷歌也不掌握这方面的知识产权。实际上,V2X不是谷歌的长项。后者需要与芯片制造商、通讯运营商、零部件供应商、以及交通管理部门的紧密配合。


Waymo从未试图建立广泛的技术联盟,搭建V2X。谷歌搭建了远程指挥系统,但需要人工在后台提供技术支援,还需要坐在汽车后座的技术人员现场解决故障和事故等,但和V2X系统风马牛不相及。


谷歌尚无能力宣布V2X方案死刑。在V2X道路上探索的企业仍有时间。时间的多少,仍取决于谷歌已经宣称的胜利有多远。

不过,等待谷歌的商业化项目扑街,是消极而不道德的。谷歌无人驾驶项目无论成败,都表明无人驾驶系统商业化提速已经非常明显。做2025、甚至2030无人驾驶规划的企业,可以把规划书扔到废纸篓里了。不肯放弃此前生产线投资和技术积累,想榨取有人驾驶技术的最后一点利润,只能败亡。而钉上最后一根钉子的,未必是谷歌,它只是掘墓人而已。(《汽车人》记者/黄耀鹏【版权声明】本文系《汽车人》独家原创稿件,版权为《汽车人》所有。如需转载,转载方必须与”汽车人传媒”(邮箱:qcr007@126.com或电话:010-63135250)联系,获得同意取得转载授权,否则必将追究法律责任。敬请关注”汽车人传媒”公众号(qcr05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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