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便利当地中国公民申办证件,驻洛杉矶总领馆将于11月11日赴亚利桑那州凤凰城现场受理中国护照、旅行证申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2017年11月11日(星期六),9:00 – 16:00,
地址: 66 SOUTH DOBSON RD SUITE 111 MESA, AZ 85202(点击浏览地图)。
二、受理范围
此次现场办证仅受理以下申请:
(一)即将到期(有效期不足1年)的因私护照换发申请;
(二)空白签证页用完的因私护照换发申请;
(三)遗失护照补发申请;
(四)在美出生中国籍儿童的旅行证申请(含原旅行证有效期不足6个月者申请换发旅行证)。
三、办证程序
第一步:预约填表
请申请人务必提前登录海外申请护照在线预约系统(点击进入,暂不支持苹果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在线填表,并选择适合自己的预约办证时间段。
请注意:
(一)未预约填表的申请,恕不予受理。
(二)此次凤凰城现场办证的预约系统将于11月3日开通,并在11月10日关闭,请及时预约。
(三)预约时,办证地点请务必选择凤凰城。请记下档案号,档案号递交申请时的依据。
(四)在线填表后,请务必当即按系统提示打印申请表(含《申请人声明》、预约办理时间段)。以上材料将作为预约凭证,须连同其他申请材料一并递交。
(五)1号1人。如有多人一同前来申请,请按人分别预约。
关于在线预约常见问答,请点击这里。
第二步:准备材料
请按以下要求提前准备好申请材料,顺序整理,并用曲别针(勿用订书钉)固定,以免散落。
(一)换发护照申请材料:
(二)补发护照申请材料:
以上两类申请,请注意:
●以上材料中除明确写明仅需复印件的证件外,在办证时均需提交原件审核。
● 如申请人未满16周岁,除申请人本人到场并提交有关基本材料外,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须陪同到场,并在申请表签名并提供相关材料,具体如下:
如监护人为申请人父母,需父母双方到场,在申请表相关栏目签名,提供双方有效身份证件(如护照、驾照、绿卡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亲属关系证明(如儿童出生公证书、亲属关系公证书、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本相关页)原件及复印件;如父/母一方不能到场,不能到场一方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以及本人签名同意由另一方代为儿童办理护照/旅行证的委托公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如监护人非申请人父母,需监护人陪同到场,在申请表相关栏目签名,并提供监护人有效身份证件(如护照、驾照、绿卡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以及美官方机构或申请人父母出具证明其具有监护权的法律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三)儿童申请旅行证材料:
请注意:
如为在美出生的中国籍儿童申请旅行证,需由父母双方携儿童到场,提交如下申请材料:
● 以上材料中除明确写明仅需复印件的证件外,均需提交原件审核。
● 如父母一方不能前来,需一并提供:
未到场一方父母有效中国护照整本(包括空白页)复印件。
未到场一方父母签署并经当地公证机构公证(如在中国境内,须经中国公证机构公证)的同意由配偶为该儿童办理旅行证赴华的书面声明原件。需写明父母双方姓名及证件号码(需与所提交护照姓名相符)、儿童中文姓名(如曾办理旅行证、出入境通行证的,需与原证件姓名相符)、儿童英文姓名(需与出生证姓名相符),委托事项需写明系办理旅行证,未到场一方父母需正楷签署所提交护照上登记的姓名。还需声明”本人在儿童出生时为中国公民、无任何外国国籍和外国永久居留权.”
第三步:现场受理
领事官员将现场检查申请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并询问有关情况。对符合要求的申请,领事将开具取证单,并在申请表上签字确认。对换发、补发护照的申请人,将现场采集指纹。
对符合要求的申请,申请材料将当场退还申请人,由申请人其后按第四步,自行寄送我馆。如无领事签字,表示申请不予受理。请注意当场检查领事是否签字。
第四步:邮寄材料
申请人应将以下材料通过USPS PRIORITY MAIL(恕不接受其他方式)一并邮寄到总领事馆:
(一)经领事官员查验的各种申请材料,请勿缺失。
请注意:如申请换发护照,除原护照原件外,请勿寄送其他证件原件;如系为在美出生的中国籍的儿童申请旅行证,除儿童原旅行证、出入境通行证(如有)外,请勿寄送其他证件原件。
(二)用于将护照、旅行证邮寄给你本人的回邮信封:
1、请写好回邮地址、收件人姓名、联系电话。
2、回邮信封的收件人填写申请人本人信息。
(三)足额支付办证费用的现金支票(Money Order)
1、只接受现金支票,恕不接受其他支付方式。
2、足额现金支票金额为30美元/份(包括25美元办证费用+5美元邮寄服务费)。收款人请填写为:”Chinese Consulate General in Los Angeles”,备注栏填写本人取证单号码。
(四)领事官员现场发给的3联取证单原件。
寄出前,请注意:
● 请务必检查确认所有材料齐备;
● 请贴足邮资;
● 请在信封右上角用中文注明:外地办证+取证单号;
● 请按以下地址寄往总领馆:
CHINESE CONSULATE IN LOS ANGELES
443 SHATTO PL, LOS ANGELES
CA 90020
第五步:查收证件
(一)通常情况下,自收到邮寄材料起45天后,总领馆将通过回邮信封,把证件寄回。请勿电话催询。
(二)超过60天未收到证件者,请电邮losangeles_consulate@hotmail.com,确认是否寄出。
请注意:
若申请人邮寄材料不全、付款不准确、邮资不足或回邮信封有问题等均可能导致办证时间延长或无法办理。采取邮寄方式出现证件在邮寄过程中丢失的风险。请申请人慎重考虑后自行选择办证方式,并自行承担责任。
四、其他事项
(一)除按通知以现金支票缴费的费用外,我馆现场不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现场办证条件有限,为顺利递交申请,提高效率,请务必提前准备好所有材料。
驻洛杉矶总领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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