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RP并不需要州监管机构的批准才能进行这些变更,只需在12月12日向其董事会申请。如果获批,将在2015年4月计费周期生效,将会影响到所有没能在2014年12月7日前向SRP提交合同的光伏系统业主。
这些变更分为三个方面:首先,光伏系统业主将需在固定费用上额外支付12-25美元不等。其次,业主出售给电网的电力将从零售价降至批发价,目前在0.04-0.06美元之间。最后一个变化可能将凤凰城的新装屋顶光伏置于死地:业主将以15分钟的间隔来计算最大净需求量,按月支付每千瓦时的需求量费用。前3千瓦为每千瓦6.61美元,之后的7千瓦增加到每千瓦12.07美元。
新的费率不仅适用于12月7日之后的新光伏系统业主,现有业主在10年的宽限期后也将被包括进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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