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7日,美国联邦亚利桑那区法庭发出判决称,亚利桑那州的走私移民法同联邦政府在移民问题上的权威相冲突,因此无效。
《洛杉矶时报》报导说,亚利桑那州2005年通过的走私移民法规定,那些将非法移民走私进该州的人将受到起诉。随后,该法律被纳入2010年通过的亚利桑那州SB 1070法桉,是美国历史上最广泛、最严格的反非法移民法桉之一。
联邦法官博尔顿(Susan Bolton)在判决中称,同联邦法律相比,该州的走私移民法附加了更多以及不同的州级刑罚;该法剥夺了联邦政府在处理走私犯罪上的绝对权威;该法对不违反联邦法律的行为定罪,并且没有包含联邦法律中的”避风港”条款,豁免宗教行为。
此前,美国第9巡回法庭判决另一项亚利桑那州的移民法无效。该法律规定,窝藏、运送和隐蔽非法移民在亚利桑那州属于犯罪。
博尔顿还判决SB 1070法桉的核心部分无效。原条款允许亚利桑那州逮捕那些非法进入美国或者未携带合法文件而找工作的人。
2012年,美国最高法院曾判决SB 1070法桉的部分条款违宪,但允许亚利桑那州授权警察检查那些他们怀疑是非法移民的移民身份。
2013年,联邦法官曾判决玛莉科巴县警长阿佩约(Joe Arpaio)在交通检查和搜查非法移民时违反了拉丁裔的宪法权利。阿佩约强烈支持亚利桑那州在移民问题上的强硬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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