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吴宗宪掏空联明科技公司3千多万元新台币案判决,吴宗宪被判刑1年零10个月,缓刑3年,须缴纳300万元新台币(约60万元人民币)。
据台湾媒体消息,吴宗宪投资LED节能产业阿尔发光子科技公司,不但亏损连连,还被检方调查出涉嫌和上市公司联明行动科技许丰扬勾结,利用假交易共同掏空联明3250万元新台币资产,去年被以业务侵占等罪起诉。
吴宗宪在27日新浪微博发表声明,表示受到无端牵连,感到万分无奈。其经纪人表示:”吴先生是个好人,没有做过任何犯法行为。”吴宗宪经纪人程小姐还表示:”对于这场无妄之灾,我们将上诉到底。”
为何被判?涉嫌”假交易、真借贷”被查
2011年7月13日,吴宗宪突然遭台北检署约谈,因其涉嫌”假交易、真借贷”,违反商业会计法。当时台湾上柜公司联明行动科技爆发”掏空案”,该公司前董事长许丰扬涉嫌以挪用、借贷、投资、操纵股价、虚增营收或虚伪增资美化财报等手法,挪用公司资金近亿元新台币,其中有6000万新台币被查出于2009年1月流向吴宗宪的阿尔发公司账户。
虽然表面看上去是科技公司向阿尔发公司购买LED产品,但同年3月,阿尔发公司以产能不够、无法出货为由”解约”。不过检调方认为这笔账很可疑,怀疑吴宗宪联合许丰扬掏空联明行动,之后台北地检署指挥台北市调查处全面搜查证据,其中包括吴宗宪的阿尔发公司。
在前往检调方说明案情时,吴宗宪坦承2009年1月联明行动科技的确用6000万本票购买LED灯,但后来因产能不足,3月就取消合作。事后吴宗宪退还了3600万新台币现金,剩余的2400万新台币也在随后归还。不过即使这样,2012年台北地检署侦办完后,仍然以背信、违反商业会计法规等罪将吴宗宪列为被告,并提起公诉。
吴宗宪获刑22个月 经纪人称将上诉到底
在经过一年多的审理之后,昨天该案判决。台北地院当初以吴宗宪掏空联明科技公司3250万元新台币资产,并依最重可处10年徒刑的《证券交易法》业务侵占等罪起诉。因吴宗宪认罪并与投资人保护中心达成和解,台北地院依违反《证交法》等罪判吴1年10个月徒刑,缓刑3年,罚款300万元新台币。
判决结果遭曝光之后,昨晚吴宗宪罕见高调在微博发出澄清,称自己在演艺圈30多年,只懂为观众表演,没有做过违背良心的事,也从未经手过财务。对于卷入掏空案,吴宗宪称是遭受童年朋友的牵连,感到非常无奈。他并以父母的名义发誓,自己绝对没有参与掏空联明行动。同时吴宗宪称已经全权交由律师处理,相信法律会还自己一个清白。昨晚记者也立刻致电经纪人程小姐,她称吴宗宪从头到尾都是清白的,何来认罪之说,批台湾媒体颠倒是非。她表示目前还未收到判决书,但态度坚决:”对于这场无妄之灾,我们上诉到底。”
吴宗宪声明书:
宗宪一生在艺能界30余年只懂得为大家表演,奉献青春岁月只为博君一灿!没有做过任何违背良心的事!这次的官司;遭受童年朋友无端的牵连,感到万分的无奈,我一辈子从未经手财务,又怎么会去做出有损名节的勾当!?我相信法律会还我一个清白!我也交由律师全力捍卫个人的名节! 宗宪可以选择谨言慎行,但是却无法选择我的童年….有些无奈但是只能自己吞下,天知、地知、你知、我知!”斗室之内,但见高洁人品”,是我从小的庭训!以父母为名,立下重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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