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網路上非法分享音樂、電影或電視節目的用戶,很快將會收到五大網路服務供應商(ISP)發出違反著作權的警告,接獲六次警告仍不改善者,可能面臨網路速度變慢48小時。自認未侵權的用戶可提出抗議,但需繳費。
這項由ISP與音樂和電影等業者在去年協議完成的「著作權警報系統」(Copyright Alert System),將在本周啟動,並會鎖定使用「點對點」(Peer to Peer)傳輸軟體的網路用戶。
加入新系統的ISP業者,包括美國電報電話公司(AT&T)、威瑞森(Verizon)、通訊廣播公司(Comcast)、有線電視公司(Cablevision)和時代華納有線公司。
該系統會通知ISP向違反著作權的用戶,以電子郵件發出偵測違規的通知。第一次通知預期將屬於規勸的教育性質,第三次和第四次通知則開始要求用戶必須承認已收到警告,並了解行為違法。
用戶在收到六次通知後若仍未改善,ISP將以更強硬方式,亦即採取「緩和措施」(mitigation measures),包括讓用戶網路速度暫時變慢,或把用戶導向其他登入頁面,以顯示有關著作權法的教育資訊。
堅持未違反著作權的消費者,必須繳交35元才可提出申訴,但若勝訴可獲退款。
專家表示,著作權警報系統僅對一般民眾具有教育意味;參與這項計畫的官員也指出,該系統將不可能遏止著作權的違規大戶。
打开微信扫一扫
点击右上角分享
此文章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