凤凰城议会投票修改法案 禁止歧视同性恋

凤凰城议会投票修改法案 禁止歧视同性恋
   2月26日,凤凰城议会经过五个多小时激烈争论,投票通过一项法案,禁止歧视同性恋(包括男同、女同在内),双性恋和变性居民。
   法案禁止任何人在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国籍、年龄和婚姻上歧视同性恋人士,禁止任何人(包括宗教组织、小型私营业主、高级住宅、私人会所等)在住房、就业和公共场所,包括餐厅和酒店,对同性恋人士做出有异于异性恋人士的区别,违例者将处以2500美元罚款。
   目前,全美已有166个城市和郡通过类似法律。凤凰城在此尚算先行者,早在1992年,凤凰城通过法案,任何与市政府有合约的公司,或雇员超过35人的公司,不得在工作场合歧视男同与女同。这次法案恰好是1992年法案的延伸,将同性恋权益保障扩充到更全面的范围。
   虽然凤凰城市长史坦顿投赞成票,市议会以5:3票通过,此项法案也只在凤凰城一市施行,在亚利桑那州,同性恋并没有得到大多数人的认同,本州法律并不承认同性恋婚姻。

打开微信扫一扫
点击右上角分享
此文章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