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你可以收集一些资料如你过去半年来的收入,解释收入减少的原因,如大家所知的经济萧条,附近商场有多少商店关闭,要求改租约期限,如延长租约换取每月较低的租金,或是要求降低每月租金到5000元一个月加上百分之十的gross income 之类的。房东也会算,如果他把你赶出去,而目前经济状况可能会有一年的空屋率,他也会考虑。总之,只要提出对双方都有利的情况的方案下,房东应可接受。若他非常强硬,那么你只好申请破产,在自住房夫妇15万元以下的财产可以保住,另外你如果是在chapter 11破产程序中你可以拒绝租约为可执行的契约(Executory Contract)房东可以得到的损害赔偿,仅限于有限的termination damage你可以向房东说明若你宣告破产,房东还要找新的房客的花费厖等等会更不划算的。
2。我先生最近去世﹐没有遗嘱﹐他有一个小孩﹐我是他第二任妻子﹐他留下一些财产﹐请问他前妻的孩子是否有权力分财产﹖
答﹕ 对于去世没留遗嘱﹐按照﹐ ARS Section 14-2101, 所有的财产﹐都归现任的妻子﹐但是他的小孩可得他亲生父亲的个别财产(sole and separate properties) 的1/2, 及他亲生父亲所有婚姻财产的一半﹐因此对于有继子女的情形﹐一定要有遗嘱﹐以避免纷争。至于如果一个人没有结婚﹐没留下小孩﹐那么在没有遗嘱的情形下﹐财产将归入他的父母﹐如果没有分母﹐则归于兄弟姐妹﹐ 如果没有兄弟姐妹﹐则归曾祖父母﹐ 没有曾祖父母则归于姑姑叔叔﹐再找不到任何继承人﹐就会被政府充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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