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慧莉律师法律信箱(十一)

黄慧莉律师法律信箱(十一)   1。可否请黄律师解释一下联邦最高法院最近对健保法所做的决定﹖
  答﹕联邦最高法院6月28日裁定,「可负担健保法」(The Affordable Care Act)没有违宪,裁决后虽仍有争论。新法的主要部分,将于2014年1月1日起推行﹐国会于2010年3月通过新法,但一直以来争论不断,在裁决前,全国民调还显示,反对者高达47%,支持者仅33%。改革推行后,得到民众支持,最明显的例子如联邦医疗保险计画(Medicare),这项于1965年开始推行的健保计画,当年也引起极大争论,但数十年下来,现已成为65岁以上美国人的健保依靠。新法让3500万无健保者可以买到健保。对中产和低收入阶层来说,现在的保费实在太贵,而健保又是必需品的,因此让无健保者以可负担的费用买到健保。经费从何来?会否对联邦政府造成沉重负担?新法推行后,可逐步完善和设法降低成本(情况有如Medicare),但基本上,在人人都要购买健保的规定下,年轻和健康的人所支付的保费,成为补助年老和健康欠佳的人。新法的部分项目现已推行,例如,年轻人在26岁前仍可留在父母的保单内,以前因病而被拒保的小孩也可纳入父母的保单内,过去因病而被拒保的成人现在不再被拒保。新法吸纳无健保者的主要方法是:扩大联邦医疗补助计画(Medicaid),借此吸纳约2000万无健保人士(不能吸纳全部的3500万人),方法是让收入在联邦贫穷线133%以下
人士(以三人家庭计,收入为2万5390元),可参加Medicaid,由联邦政府补助100%的经费,计画实施后将逐步减为90%。
  新法的核心项目是各州设立全新的「健保交易市场」(exchanges),保险公司提供不同的健保计画,个人和小商业可进入市场选购(保险公司因此须互相竞争),受惠最大的是那些低收入的无健保人士(约1500万人,主要是那些收入在联邦贫穷线133%至400%的人)。健保市场将于2014年1月1日起运作,各州必须于今年11月16日前向联邦政府上报是否自设市场;如不设立,联邦政府将会为各州设立市场。
那些不愿自设市场的州(例如保守派把持的州),将得不到联邦政府的补助。

  2。我有绿卡,已回台大概快两年,可是我的绿卡明年7月就到期,要本人回去才能更新。可是,我回台那么久,移民局会让我顺利更换吗?
  答:决定你绿卡身分的影响因素关键是在于你有没有意向要将美国作为你的永久居住地。如果你离开美国超过一年而没有申请回美纸,这将是一个重要的认为你放弃绿卡意向的依据。因此离开美国一年以上的绿卡持有人,建议要提前申请回美纸。如果你没有申请回美纸,而且出境已经超过一年,如果再次入境,你要在入境时向移民官解释你仍有意愿维持绿卡身分等。你出关入关都会有记录,更换护照对于你离境时间长短不会有影响。如果担心入境会有困难,你可以考虑在台湾申请一个回美签证(SB-1 Visa),回美签证是提供给离境一年或者回美纸已过期的绿卡持有者重新返美启动其永久居民身分的签证。你需要提交DS-117表格以及275美元的申请费及你的绿卡,如果你有回美纸,请提交回美纸以及支持性材料。它们包括:一、证明你出境的时间,包括机票、护照出入境章;二、证明你和美国的联系性文件以及你有意向回美的证据,包括你在境外仍在美国报税的税表,你在经济上、家庭上以及社交上与美国的联系以及其他任何证明你仍将美国作为你永久居住地意向的证据;三、证明你离开美国的时间是由于一个你不可控制的原因而造成的,包括身体疾病、美国雇主外派你至他国与你美国配偶在国外居住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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