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利桑那州的儿童安全带法例经修改后,将于8月2日生效,请有儿童的家庭注意。
现行亚省法律规定,五岁及以下儿童乘坐汽车时,必须使用儿童汽车座椅或加高座椅(car seat或booster seat),之后还要系安全带。近年来,鉴于车祸中儿童伤亡率一直高居不下,亚利桑那州修改了儿童安全带法例,与全国大多数州接轨。
修改后的法例,将儿童使用汽车座椅或加高座椅的年龄提高至八岁。根据马利科巴郡卫生局资料,在车祸中受伤的四至八岁儿童,有45%没有使用汽车座椅或加高座椅。加高座椅后,儿童的安全带系在臀部而不是腰间,交通安全官员说,这能减少儿童在车祸时器官或脊椎损伤。
违反此交通法者,将被罚款50美元。请家有八岁以下儿童的家庭尽快准备加高座椅。加高座椅在商店零售约20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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