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省时报)
1。在海外投资房地产或房地产买卖是否需要在海外资产申报FBAR中申报?
答﹕从2011税务年度起正式将海外金融资产申报(8938表)纳入个人申报(1040表)。向国税局备案8938表,海外金融资产申报门槛(Threshold)5 万元,包括银行存款、股票、公司股份、合伙人持有资本、信托产业、版权等。漏报8938表罚款为1万美元,如被国税局发现通知3个月后仍未申报,每个月增加1 万元罚款,最多不超过5万元。自住或投资房地产都无需在8938表中申报,但国外遗赠房地产价值超过10万美元需在3520表中列入附载于8938表。房地产买卖获利也无需在8938中申报,但自1997年后推行的自住房过去五年中住满三年夫妻可免资本利得50万(单身户主25万)则不适用于美国领土以外的房屋买卖。
2。我和我丈夫都已80岁,在2003年7月收到为期十年的绿卡,将于2013年过期。不过,我丈夫自2008年起一直生病,从2009年回中国后,他一直住在中国。因为他的病,我大部分的时间也在中国陪他。我试着每年在中国居住不超过6个月,但2011年我在中国住了10个月。现在我丈夫的病情已经稳定,急着想回美国。我们需要在机场请律师吗?即使我丈夫被允许入境美国,他可以保住他的绿卡吗?
答﹕美国移民法普遍规定,绿卡持有人离开美国一年或一年以上而没有回美证,视为已放弃永久居留权。除非无法长期居住美国的原因是永久居民自己无法控制的。依你的情况,你可以去中国的美国大使馆或领事馆递交所有的证据,并要求签发一分特殊的移民签证。一旦批准,你丈夫可以用永久居民的身分进入美国,而不必担心在机场有意外。
要是你丈夫试着以他的医疗纪录进入美国,并在机场向海关及边境保护局(CBP)解释他的情况,这也有好处,因为有些移民检查官员可能比领事馆官员较具同情心。
海关及边境保护局会告诉你,你是无权在机场由律师当代表的。如果该局给予豁免并允许你丈夫进入美国,他们不会拿走他的绿卡。如果海关及边境保护局拒绝给予你丈夫豁免,他有权向移民法官争取权利。若是这样,海关及边境保护局可能会释放他,并给他一个上法庭的日期。那时,他才有选择是否由律师陪同上法庭。
打开微信扫一扫
点击右上角分享
此文章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