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省时报)
本州的立法机关在推进一项法案,赋予各城市权力,逮捕因酗酒闹事对自己或他人构成威胁的人。
参议会法案1351将允许城市经营自己的拘留所,或与郡、州签订使用拘留所的合同,用于拘捕在公共场所酗酒过激,造成危险的人士。
法案已在众议会通过,州长首肯,需要参议会最后表决。
本案由共和党籍喷泉山众议员约翰卡瓦纳提出。他说,这法案与现行的交通酒驾法例不冲突。
该法起源于一桩当地执法。去年12月20日,斯格思岱尔市法官詹姆斯布雷克裁定斯格思岱尔市对酗酒闹事人执法违法,禁止郡、市使用州法对酗酒人士拘捕。
斯格思岱尔警方说,在市中心繁华娱乐区逮捕酗酒人已成为他们的主要工作之一。在Scottsdale路东至南 Camelback 路一带,是高密度的夜总会和酒吧地区,也是酗酒人密集场所。
斯格思岱尔警察联谊总裁吉姆诺兰说:”我们希望沉迷酒精的人士能找到回家的路,至少有一个安全方式找到自己的家人。”
由于没有逮捕权利,诺兰说,他和他的同事经常看到那些宿醉在街头的人,只能让他们自生自灭。
打开微信扫一扫
点击右上角分享
此文章到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