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省时报)
美国律师克劳西(Jay Krause)25日表示,美国国税局(IRS)12月底前将公布外国帐户税收遵从法(FATCA)执行细节的初稿,预计明年底前定稿,美国政府海外查税势在必行。
中央社报导,克劳西具美国执业律师执照,目前为卫达仕(Withers)律师事务所亚洲区财富规画部门主管,常驻香港,此次赴台参加欧洲商会、金融总会的论坛,并针外国帐户税收遵从法的相关法律规章,发表专题演说。
克劳西25日接受中央社访问时指出,美国FATCA要求凡有「美国来源所得」的非美国金融机构,都要向美国国税局通报具美国公民、绿卡和居民身分客户的所得资料。
他说,FATCA具有法源依据,欧巴马政府在2010年3月通过奖励聘雇就业法案(HIRE),其中的一个附带篇章即是FATCA,规范海外金融机构须与美国国税局合作,协助海外查税。
不过,FATCA的执行细节尚在研碍之中,依照美国国税局对外发布的时程表,包括今年12月底前公布FATCA执行细节的初稿,在听取各界的意见后,预计于明年底前定稿。
他说,FATCA的执行细节定稿后,外国金融机构(FFI)在2013年6月底前,须与美国国税局签署协议,协助美国海外查税。
他强调,依据FATCA,若海外金融机构不配合美国政府海外查税,则被视为不合作的金融机构,2014年被视为不合作的金融机构一旦出脱美元资产(如美国公债、基金、房产等),将被课以30%的高额罚款。
他表示,自2008年全球金融海啸发生后,有愈来愈多的金融机构觉醒,在客户资料保密及赋税公平层面上,如何取得平衡,有必要保护逃税者的资料吗?
他说,有愈来愈多的人认为「不缴税就是犯罪」,美国FATCA的执行细节将按时程表于12月底前公布初稿,预计明年底前定稿,美国政府海外查税是势在必行。
中央社报导,克劳西具美国执业律师执照,目前为卫达仕(Withers)律师事务所亚洲区财富规画部门主管,常驻香港,此次赴台参加欧洲商会、金融总会的论坛,并针外国帐户税收遵从法的相关法律规章,发表专题演说。
克劳西25日接受中央社访问时指出,美国FATCA要求凡有「美国来源所得」的非美国金融机构,都要向美国国税局通报具美国公民、绿卡和居民身分客户的所得资料。
他说,FATCA具有法源依据,欧巴马政府在2010年3月通过奖励聘雇就业法案(HIRE),其中的一个附带篇章即是FATCA,规范海外金融机构须与美国国税局合作,协助海外查税。
不过,FATCA的执行细节尚在研碍之中,依照美国国税局对外发布的时程表,包括今年12月底前公布FATCA执行细节的初稿,在听取各界的意见后,预计于明年底前定稿。
他说,FATCA的执行细节定稿后,外国金融机构(FFI)在2013年6月底前,须与美国国税局签署协议,协助美国海外查税。
他强调,依据FATCA,若海外金融机构不配合美国政府海外查税,则被视为不合作的金融机构,2014年被视为不合作的金融机构一旦出脱美元资产(如美国公债、基金、房产等),将被课以30%的高额罚款。
他表示,自2008年全球金融海啸发生后,有愈来愈多的金融机构觉醒,在客户资料保密及赋税公平层面上,如何取得平衡,有必要保护逃税者的资料吗?
他说,有愈来愈多的人认为「不缴税就是犯罪」,美国FATCA的执行细节将按时程表于12月底前公布初稿,预计明年底前定稿,美国政府海外查税是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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