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有关移民局执行遣返有递解令的非法移民,一般而言,移民局检察官本身的裁决,具有相当大的决定性。2011年8月18日国安局颁布新的遣返措施,其内容着重于遣返:(a)对国家安全有重大危险威胁的非法移民,(b)有重大犯罪纪录前科或犯下重大刑案,(c)参加对社会安全有危险威胁的组织,(d)有移民欺骗、诈欺或重复被遣返的非法移民。
除了上述的非法考量,移民局也兼顾到下列一些暂缓遣返的因素:(a)非法移民在美国的停留时间,(b)非法移民的入境方式,尤其是考量未成年的非法移民,(c)非法移民在美国受教育的情形,(d)非法移民其亲属或本人参加美国的兵役,(e)非法移民的年纪,尤其是年幼或年长者,(f)非法移民在美国的家庭关系, (g)怀孕或抚育婴儿的妇女,(h)非法移民在美国获得绿卡的可能机会。另外国安局将对以下情况的外国人采取新的措施:(a)在美国停留很久,(b)在年幼时,进入美国境内,(c)在美国接受高等教育。此种情形将会暂缓执行递解出境。国安局强调将依每个个案衡量办理,而不是一般的大特赦。 2011年10月份美国劳工移民排期 优先排期
第一优先全世界,有名额. 中国大陆:有名额
第二优先全世界,有名额. 中国大陆: 07/15/2007
第三优先全世界,12/08/2005. 中国大陆: 08/08/2004
第四优先全世界,有名额. 中国大陆:有名额
第五优先全世界,有名额. 中国大陆:有名额
全世界不包印度,墨西哥,菲律宾 2011年10月份美国亲属移民排期
优先排期
第一优先全世界,06/15/2004 中国大陆:06/15/2004
第二优先A 全世界,01/08/2009. 中国大陆:01/08/2009
第二优先B 全世界,07/15/2003. 中国大陆:07/15/2003
第三优先全世界,09/01/2001. 中国大陆:09/01/2001
第四优先全世界,05/15/2000. 中国大陆:05/15/2000 全世界不包印度,墨西哥,菲律宾
第一优先为美国公民之未婚子女;
第二A优先为美国永久居民之配偶与子女;
第二B优先为美国永久居民之21岁以上未婚子女;
第三优先为美国公民之已婚子女;
第四优先为美国公民之兄弟姐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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