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兵役及政庇绿卡问答

服兵役及政庇绿卡问答
1.我儿子初中就来美国书﹐现在将要大学毕业了﹐是美国公民﹐享有台湾及美国双重国籍﹐如果他持美国护照入台湾﹐他还要服兵役吗﹖
答﹕以下我将转述台北经文处的网站消息﹕
依据外交部于民国100年6月17日部授领一字第1005117226号函示,凡具有中华民国国籍在台曾设有户籍役男于役龄期间均有履行兵役之义务,无论是否户籍迁出国外或另有其他国国籍,其入出境台湾地区应持中华民国护照;持外国护照入境之侨民役男仍以其入出境纪录列计在台居停留期间,持外国护照入境未具侨民身分者虽具双重国籍仍以一般役男列管,依法应征兵处理时,即应限制其出境至履行兵役义务时止。旅居国外役男倘持美国护照入境中华民国时,出境仍应受兵役管制,尚未履行兵役者凡经查获依法均须服完兵役后方能出境。
2.问:我于2001年偷渡来美,在机场被捕,并以同性恋受歧视、迫害为由,成功获得政庇绿卡。但由于父母的压力和中国传统的风俗习惯,我于2005年结婚,并育有2名子女,因为我是家中独子,父母年迈体衰,现在想入籍进而申请父母来美,以便照顾。
我的问题是:
由于我是以同性恋为由获得绿卡,却又育有2名子女,移民官会不会因此多加盘问?会不会因此取消我的绿卡?如果不填写子女的数据,移民局会知道吗? .现在申请入籍,需要多久才会通知面谈?申请父母又要多长时间呢?
答:填写入籍表格时你必须按事实填写。一般取得绿卡后,除非当事人在申请绿卡时有欺骗、诈欺或不法行为,该当事人的绿卡,才会被取消。依你的情况,当初申请绿卡时,是一位同性恋者,若事实的演变,你不再是同性恋者,并不违反你最初申请的事实。
同时,移民局要取消绿卡时,也须向移民法院提出证明,你当初申请时不是同性恋者,若纯粹以你目前有2个子女的事实,来断定你当年并非同性恋者,在法律上应该也是无法成立的。.申请公民入籍时间,一般大约须等待4个月。公民申请父母来美,大概1年左右﹐并无名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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