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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特区政府卫生署控烟办公室主管何理明日前接受媒体采访时表示,继去年部分露天公共交通交汇处列入禁烟范围后,特区政府将研究效法欧美的做法,修例规定场所管理人须为顾客在场内吸烟负刑事责任,同时研究进一步扩大室外禁烟范围。
何理明表示,自从香港扩大禁烟范围后,控烟办公室的热线除了收到违例吸烟举报之外,也有市民致电投诉非法定禁烟范围受到二手烟滋扰,有关投诉更有上升趋势,显示市民对二手烟的容忍度不断下降。
何理明说,餐厅现时只是室内禁烟,但露台、户外位置均可吸烟。为保护光顾餐厅的儿童及青少年免受二手烟危害,政府将参考美国部分州的做法,研究把餐厅目前尚未纳入禁烟范围的室外地方纳入规管。
他表示,政府还考虑将烟民目前”煲烟”热点,如天桥底、建筑物出入口3至5米露天范围等,以及路边巴士站、的士站及小巴站也会研究列为禁烟区。政府还会研究效法欧美实施的新规定,要求场所管理人须为场内有人违例吸烟负法律责任。
何理明表示,在研究扩大禁烟范围的同时,会一并研究更新香烟包装图示以加强阻吓。澳大利亚立法强制标准化设计所有香烟包装,除了禁止烟草公司在包装盒上使用品牌标志和促销文字外,还强制附加健康警告图像及标语,以降低对青少年的吸引力。何理明称,香港会参考有关成效,研究是否跟随。
他强调,所有控烟新规定要先得到市民支持才能实施,控烟办今年稍后会进行调查,了解公众意向。根据以往经验,前期研究加上立法程序,最快需时4年才能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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