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讯
香港特区政府日前公布针对成立独立保险业监管局的咨询结果。咨询显示公众普遍对香港成立保监局持赞同态度,特区政府会继续推进相关工作,成立后的保监局将具有调查、检控与责罚权力。
特区政府此前针对成立保监局进行公众咨询。特区政府在咨询文件中建议,赋予保监局明确权力,其中包括展开调查、获取资料、提出检控及就不当行为施加规管罚则等。
特区政府建议,保监局将通过发牌制度规管保险中介人,为让中介人在申领牌照期间仍可继续经营,将实行3年的过渡期;将设立独立的保险上诉审裁处,处理保险公司及保险中介人就监管机构决定提出的上诉;设立最少两个业界咨询委员会,向保监局董事会提供专业意见和建议。
在银行销售保险事宜方面,保监局将与目前银行的主要监管机构香港金融管理局紧密合作,并在需要时把指定权力授予金管局,以使其发挥前线监管功能。
在财政机制方面,特区政府会提供一笔5亿港元的资助,并建议保监局在成立第6年收回全部成本。
特区政府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局长陈家强表示,保监局将按照国际监管原则,在运作和财政上均独立于政府及业界,在不降低规管标准的情况下,方便市场创新,维持业界竞争力。
特区政府计划在2012年初完成相关法例主要条文的拟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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